政府办公室

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。

(一)受理机构

1、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,办公地址为高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,办公时间为8:30-11:40,14:30 -17:40(节假日除外)。

   联系电话:0939-3213070    通信地址:成县城关镇西大街2号,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,邮政编码:730900。

2、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办公室,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。

    (二)受理程序

    1、提出申请

   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以在“bt365真人”门户网站上下载。个人提出申请时,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    为提高办事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、明确,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
    2、申请方式

    (1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,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。

    (2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
    (3)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相关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,或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。

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。

    3、审查登记

    受理机构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按照有关规定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。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、编号,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;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,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。

    4、分类答复

    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:

(1)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(2)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。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,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,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,同时告知申请人。

(3)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
 (4)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,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
  (5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;

  (6)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、补充;

  (7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,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,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;

     5、收取费用

    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,收取信息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。